快捷搜索:  

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主观:

办理 不动产登记 需要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契启判瞎税完税冲唤或减免证明、不动产交易合同、不动产测绘资料、房屋测绘报告、空间界限证明、土地出让相关资料、 土地出让金悄空 缴纳凭证等等材料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袭键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亮明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拍档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房屋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孙宏【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则拿册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敏桥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相关专题: 首次 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