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手公寓税费多少 关于广州二手公寓税费怎么算
关于广州二手公寓税费怎么算
《纳税人转让不动纯模正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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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码歼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2020年二手房交易要交哪些税费。有什么文件支撑?
房子在交易过程中会产生5种税费分别是: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登记费。
1、契税(住宅)
首套房面积90平以上,契税税率为1%;小于90平,契税税率为1.5%。
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上,契税税率为1%;小于90平,契税税率为2%。
三套和商办公寓以上都是3%,不过北上广深二套以上就是3%。
2、个人所得税(住宅)
卖方如果名下房屋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免征个税。如果是多套的话在出售房屋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缴纳所得税有两种方式选择:
1.税率为计税价格的1%
2.房子当初买入价与现在卖出价差额的20%。
3、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住宅)
1.房屋购买后不动产证不满2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5.6%(增值胡塌税税率为5%)。
2.房屋购买后不动产证缓做碧超过2年:免征增值税。
其北上广深等4个城市,不动产证满2年及以上的非普通住宅、非住宅,二手房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为两次交扰举易差额的5.6%。
而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计算公式:房屋的成交价或评估价÷(1+5%)×5.6%
4、印花税
印花税是成交价或评估价×0.05%,权证印花税为5元/本。免征情况: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5、登记费
征收标准: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广州二套房税费怎么算的
买房的时候购州肢房者是需要承担税费的,一般首套房和二套房产生的税费有差异,那么广州二套房税费怎么算的呢?
广州二套房税费主要是契税,按3%计算。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第二套房契税不享受优惠政策,契税税率按照房价的3%缴纳。具体规定如下:对首次购普通住房征收契税的标准:90平方内1%、大于90平方1.5%;二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m2,契税税率1%;面积大于90m2,契税税率为2%;三套房及以上套数,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
广州买房条件广州限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一、限购数量
1、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
2、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册笑世异)人士限购1套;
3、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购房之日前起计算,补缴不算),限购1套;
4、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5、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转让/赠与
1、居民年3月30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2、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年3月30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3、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4、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升卖广州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公寓
年12月20日起,居民个人可购买年3月30日之前土地出让成交的公寓,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即330新政)。
广州限贷规定一、首付
1、广州市无房无贷(过)者:首付最低3成;
2、广州市无房有贷款记录者:商品房首付最低4成,公寓首付最低7成;
3、广州市有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5成;
4、广州市有房首套未还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7成;
5、广州市有房:公寓首付最低7成。
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2、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3、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首付不能贷款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