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暖期是多少天 青岛供暖期是几月到几月
青岛供暖期是几月到几月
山东省青岛市每年供暖时间长达5个月,通常情况是每年11月16日开始供暖,直至次年4月15日,以下是山东省青岛市历年供暖的详细时间:
青岛市供暖2022年至2023年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6日;
青岛市供暖2022年至2023年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青漏弯岛市供暖时长:5个月;
青岛市供暖2022年至2023年一般情况下自2022年11月16日开始,青岛市人民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返搏闷调整。
2021年11月16日起,2022年4月15日结束(共5个月)。
2020年11月16日起,2021年4月15日结束(共5个月)。
2019年11月16日起,2020年4月15日结束(共5个月)。
相关介绍: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采暖费。
青岛集中供暖时间段
供热时间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为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四月五日。扩展阅读>>>_开通、报停方式根据《青岛市供热条兆仿竖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用户停大租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族大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1.用户需持房产证、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在2022年10月16日前到营业厅办理,代办人办理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用户,如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停热前所产生的热费由用户承担,且本采暖季不再办理开通供热手续。
青岛供暖时间2022-2023
青岛供暖时间为今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穗知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从事生产经营活友渗动对供热好族脊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二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供热政策性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补贴供热单位成本与价格倒挂亏损、供热系统节能和环保改造、既有住宅供热经营设施改造等。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供热运行补贴应当不低于现有供热单位补贴标准。
对供热单位的供热工作实施年度考核评估,依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发放供热政策性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