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个人维修基金怎么查询余额 住房维修基金在哪里查

住房维修基金在哪里查

住房维修基金,可以在以下的几种途径进行查询

1、携带好自己的个人身份证,可以到房屋交易中心,有指定的柜台能够进行查询。

2、携带好个人的身份证房屋所有产权证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到委托银行也能够在柜台上查询到住房公积金的数额。

3、有些城市开通了在线查询的渠道,需要先登录当地的房屋交易网站当中有提供余额查询的按钮,填写相关的信息之后,就能够查询到自己想要得到的账户余额。

住房维修基金在收取的时候,无论是购买住宅还是非住宅的业主是强制缴纳的,一般是按照房屋总额的2%或者是3%来收取,当然也有一部分城市是按照建筑面积来交存,具体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因为住房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所以在缴存之后会存入到指定的账户当中。

吉屋房产百科,更多买房必须知识

维修基金如何查询

维修基金查询方式,具体如下:

1、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查询方法:网上查询,也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处查询。业主有权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开户银行应当每月向业主委员会发送维修基金账户对账单,每年向全体业主发送维修基金分户对账单。

2、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可以向开户银行查询其账户或者分户账的情况、业主委员会向开户银行查询其账户情况的,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的证明和账号。

3、业主向开户银行柜面查询其分户账情况的、需提供业主代码和地址、开户银行应当免费提供电话或柜面等形式的账户查询服务业务。

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1、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专户银行核对维修资金的交存情况,并在该物业范围内公布。

2、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

3、单个业主可凭维修资金发票至开户银行查询本人名下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留存情况,若物业因拆迁发生灭失的,业主可持相关证明至银行提取分户帐户内的余额。要知道关于维修基金的缴纳计算问题,这也是重要的常识,需要大家依法进行办理维修基金的存缴。

房屋维修基金怎样查询

法律主观:

房屋维修基金是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的,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当然也业主也是有权利查询房屋维修基金的数额的,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查询。一、房屋维修基金怎么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1、业主可以直接到住房维修基金专项管理银行中进行查询;2、业主可以通过委员会来查询住房维修基金明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的管理银行必须定期给业主委员会以及当地的管理部门发送资金对账单,如果对账单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二、什么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三、房屋维修基金比例缴纳如何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房屋维修基金可以直接到住房维修基金专项管理银行中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委员会来查询住房维修基金明细。

法律客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相关专题: 维修基金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