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子拆迁所赔的款 离婚后,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离婚后,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谨闭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遇到拆迁应该怎么办1、假如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所有离婚与都具有复杂多样的表现形式,们简单地把离婚时的房屋产权状况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房屋产权归一方婚前所有,一种是房屋产权归夫妻共有。并且,们简单地把离婚过程限定在拆迁期限或户口冻结期间。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洞者共同所有”。那么,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一方婚纳晌薯前所有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方无权再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以,拆迁补偿款作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体现,应该归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所有。2、房屋增值部分一人一半实践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就是一方在婚前购买该房屋时以较低价格购进,而在婚后经过修缮,使得房屋成新率提高,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房屋拆迁补偿价值远远高于购房价格,这就存在着房屋增值问题。这部分增值,是一种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依法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理论上一人一半,而不全归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3、享有产权一方要给对方一定补偿离婚后还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吗1、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2、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原被告实际居住。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3、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4、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5、属案外人私产,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6、农村宅基地房屋。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7、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结婚时无户籍在册,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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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电话官方服务官方网站离婚后,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在确定离婚补偿款如何分割时,首先要明确的是此时讨论的是离婚前的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的分割,因此,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就需要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于哪一方。下面我为您介绍离婚后,拆迁房屋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相关知识。
离婚后拆迁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1、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灶胡姿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做薯款不进行分割。
2、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隐绝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3、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上面两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在生活中经常也大量存在对公房拆迁补偿款,离婚如何分割的疑问。对于未能取得产权的公房,虽然夫妻双方对房子都没有产权,但是按照规定也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的,此时,对于离婚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呢 此时,夫妻双方都是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一般分割拆迁补偿款的参照公房离婚分配的原则及标准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分配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多分:
一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平均分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二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三是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忍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拆迁应该注意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拆迁,离婚后女方能够分得的拆迁利益,主要根据具体的拆迁政策、拆迁协议及女方婚后对于被拆迁房屋翻扩建的贡献情况,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等其他因素进行分配。
在按照安置人口给予优惠购房指标来获得安置面积的情况下,需根据女方个人优惠购房指标及安置房的套数、面积等情况确定安置房分割。若女方个人优惠购房指标面积大于或等于其中一套安置房面积且被安置人购买该房屋的,可以认定女方享有该套安置房所有权;若面积不足或已被他人使用购房指标购买房屋的,安置房屋由他人取得,可综合考量购房指标所包含的财产价值、诉争房屋当地的腾退搬迁安置办法、诉争房屋现尚未取得产权登记等确定购房指标的经济价值,以此给予女方补偿。
由于拆迁利益多涉及案外的被安置人,故一般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对家庭共有的拆迁利益进行实际分割,需要单独针对拆迁利益提起分家析产的诉讼。
离婚后拆迁款怎么分配
法律主观:
离婚后拆迁房的分配: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拆迁如果发生在婚姻裤孝登记之前,在婚后通过政府的拆迁政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该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如果是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拆迁的,则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改掘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核纯核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