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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房管局电话是多少 新乡房管局的电话号码

新乡房管局的电话号码

新乡房管局的电话号码:83334718。房管局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2、组织拟订并实施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房产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住房租赁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建立全市住房供给体系。指导并组织实施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3、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全市各类漏磨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指导、监督各区、县(市)开展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源交付验收、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统筹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管理腔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4、统筹推进全市房地产调控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按权限承担“多测合一”有关测绘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伍搜团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住房租赁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5、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加强物业管理市场培育和行业监管协调推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局咨询号码是多少啊?

您好,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局电话总机:83334718;局值班电话:83336546,也可以拨打114电话进行内线转接服务。房管局,是人中铅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主要职责 :

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困带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卖尺好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产局咨询热线电话

房产局咨询热线电话:83334718。

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乎漏敬理、协调和服务职能。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房管局办理的业务:

1、房管局继续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现售方案备案,商品房转让。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搜闹

2、存量房转让网签合同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及交易审核。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3、房产测绘及结果审核,房屋楼盘表建立。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4、预购商品房抵押、现岁慎房抵押、在建工程抵押。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5、已纳入销售监管范围的未登记房屋的预查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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